您好!欢迎光临欧洲杯正规买球app官方网站,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热线157 6626 2049

综合医院功能检查科和内窥镜科用房设计要求

发布时间:2022-06-11 16:05人气:

一、综合医院功能检查科用房设计要求

1. 超声、电生理、肺功能检查室宜各成一区,与门诊部、住院部应有便捷联系。

2. 功能检查科应设检查室(肺功能、脑电图、肌电图、脑血流图、心电图、超声等)、处置、医生办公、治疗、患者、医护人员更衣和卫生间等用房。

3. 检查床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 m,宜有隔断设施。

4. 心脏运动负荷检查室应设氧气终端。

二、综合医院功能内窥镜科用房设计要求

1. 内窥镜科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自成一区,与门诊部有便捷联系;

      (2)各检查室宜分别设置。上、下消化道检查室应分开设置。

2. 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内窥镜(上消化道内窥镜、下消化道内窥镜、支气管镜、胆道镜等)检查、准备、处置、等候、休息、卫生间、患者和医护人员更衣等用房。下消化道检查应设置卫生间、灌肠室。

      (2)可设观察室。

3. 检查室应设置固定于墙上的观片灯,宜配置医疗气体系统终端。

4. 内窥镜科区域内应设置内镜洗涤消毒设施,且上、下消化道镜应分别设置。



157 6626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