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酸汤调味料的分类、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酸汤调味料的生产、贸易及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4 大米
GB/T 1355 小麦粉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的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01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2005年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3.1 按生产工艺及原料不同分类分为红酸汤(含油型 不含油型)和白酸汤。
3.2 按食用方法分类分为即食类和非即食类。
4 术语和定义
4.1
含油型红酸汤
以鲜红辣椒和(或)西红柿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比例的生姜、食用盐,添加或不添加糯米、白酒等辅料。经密封发酵、粉碎后,使用食用植物油和(或)食用动物油脂炒制而成的半固态或液态调味料。
4.2
不含油型红酸汤
以鲜红辣椒和(或)西红柿为主要原料,添加一定比例的生姜、食用盐、白酒等辅料。经密封发酵、粉碎后,杀菌或不杀菌而成的半固态或液态调味料。
4.3
经发酵后,沉淀过滤、杀菌等工艺生产加工而成的液态调味料。
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辣椒、番茄、生姜、大蒜
应新鲜、无霉变、无虫害、无杂质。
5.1.2 大米
应符合GB/T 1354的规定。
5.1.3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
5.1.4 食用动物油脂
应符合 GB 10146的规定。
5.1.5 味精应符合GB 2720的规定。
5.1.6 食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5.1.7 白酒
应符合GB 2757的规定。
5.1.8 小麦粉
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5.1.9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10 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
红酸汤 | 白酸汤 | ||
色泽 | 呈红色,或间有白、黄、黑褐色颗粒,允许表面呈淡褐色 | 呈乳白色 | 将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测进行色泽等项目检验;用鼻 嗅和品尝的方法进行检测 |
气味、滋味 | 具有本品固有的酸香风味,无异味 | ||
组织形态 | 呈半固态状或液态 | 呈液态,长期放置允许有少许沉淀 | |
杂质 |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
5.3 理化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
红酸汤 | 白酸汤 | ||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 0.5~4.5 | 0.2~2.0 | GB/T 12456 |
氯化物(以NaCl计)/(g/100g) | ≤15.0 | ≤10.0 | GB 5009.44 |
总砷(以As计)/(mg/kg) | ≤0.5 | GB 5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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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T/GZSX 025-2018 贵州酸汤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