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调味面制品用盐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矿区地下深井卤水为原料,经净化、蒸发结晶、脱水、干燥,添加或未添加碘酸钾,添加或未添加亚铁氰化钾,经混合、包装加工而成的调味面制品用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盐指标的测定
GB/T 5461 食 用 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618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
GB/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3025.1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粒度的测定
GB/T 13025.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白度的测定
GB/T 13025.3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分的测定
GB/T 13025.4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水不溶物的测定
GB/T 13025.6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钙和镁的测定
GB/T 13025.7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
GB/T 13025.8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硫酸根的测定
GB/T 13025.10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亚铁氰根的测定
GB/T 13025.12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钡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55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GB 264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碘酸钾
GB 268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3 术语和定义
除GB/T 5461 规定的术语和定义外,下列术语和定义也适用于本标准。
3.1 调味面制品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油、食用盐等辅料,经配料、挤压熟制、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即食食品。
3.2 调味面制品用盐
以采自矿区的优质卤水为原料,经净化、蒸发结晶、脱水、干燥工艺生产的用于调味面制品加工用的食用盐。
4 分类
根据产品添加或未添加碘酸钾可分为:调味面制品用盐(加碘)、调味面制品用盐(未加碘)。
4.1 调味面制品用盐(加碘)
以采自矿区的优质卤水为原料,经卤水净化、蒸发结晶、脱水、干燥,添加碘酸钾、添加或未添加亚铁氰化钾,经混合、包装的调味面制品用盐(加碘)。
4.2 调味面制品用盐(未加碘)
以采自矿区的优质卤水为原料,经卤水净化、蒸发结晶、脱水、干燥,添加或未添加亚铁氰化钾,经混合、包装的调味面制品用盐(未加碘)。
5 要求
5.1 原料
5.1.1 卤水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取自矿区深井,经净化后使用。
5.1.2 碘酸钾应符合 GB 26402 的规定。
5.1.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5.1.4 亚铁氰化钾应符合 GB 25581 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色白 |
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浅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 |
气味 |
无异味 |
|
滋味 |
味咸 |
|
状态 |
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白度,度 ≥ |
82 |
GB/T 13025.2 |
粒度(0.30mm~0.85mm 筛间物),g/100g ≥ |
60 |
GB/T 13025.1 |
氯化钠(以湿基计),g/100g ≥ |
99.5 |
GB/T 5461 中 5.2.6 |
钙离子,g/100g ≤ |
0.02 |
GB/T 13025.6 |
镁离子,g/100g ≤ |
0.02 |
GB/T 13025.6 |
硫酸根,g/100g ≤ |
0.30 |
GB/T 13025.8 |
水分,g/100g ≤ |
0.08 |
GB/T 13025.3 |
水不溶物,g/100g ≤ |
0.01 |
GB/T 13025.4 |
碘强化剂 a(以 I 计),mg/kg |
按GB 26878 规定执行 |
GB 5009.42 或 GB/T 13025.7 |
亚铁氰化钾 b(以[Fe(CN) ]4-计),mg/kg |
按 GB 2760 规定执行 |
GB 5009.42 或GB/T 13025.10 |
总砷(以 As 计),mg/g ≤ |
0.1 |
GB 5009.11 |
铅(以 Pb 计),mg/g ≤ |
0.5 |
GB 5009.12 |
镉(以 Cd 计),mg/g ≤ |
0.1 |
GB 5009.15 |
总汞(以 Hg 计),mg/kg ≤ |
0.02 |
GB 5009.17 |
钡(以 Ba 计),mg/kg ≤ |
12 |
GB 5009.42 或GB/T 13025.12 |
注:a 仅适于添加了碘强化剂的调味面制品用盐,未加碘的调味面制品用盐碘含量<5mg/kg,应在包装显著位置标注“未加碘”字样。 b 仅适于添加了亚铁氰化钾的调味面制品用盐,未添加亚铁氰化钾的调味面制品用盐亚铁氰化钾含量不得检出(<0.3mg/kg)。 |
5.4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 1070 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以上为标准部分内容,也可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标准原文:
下载地址:《T/LFSA 006-2021 调味面制品用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