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 空调系统的划分和空调方式选择应经济合理,并应有利于实验动物设施的消毒、自动控制、节能运行,同时应避免交叉污染。
2. 空调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人员、动物、动物饲养设备、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等的污染负荷及热湿负荷的要求。
3. 送、排风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所用动物饲养设备、生物安全柜等设备的使用条件。隔离器、动物解剖台、独立通风笼具等不应向室内排风。
4. 验动物设施的房间或区域需单独消毒时,其送、回(排)风支管应安装气密阀门。
5. 空调净化系统宜选用特性曲线比较陡峭的风机。
6. 屏障环境设施和隔离环境设施的动物生产区(动物实验区),应设置备用的送风机和排风机。当风机发生故障时,系统应能保证实验动物设施所需最小换气次数及温湿度要求。
7. 实验动物设施的空调系统应采取节能措施。
8. 实验动物设施过渡季节应满足温湿度要求。
二、送风系统设计要求
1. 使用开放式笼架具的屏障环境设施动物生产区(动物实验区)的送风系统宜采用全新风系统。采用回风系统时,对可能产生交叉污染的不同区域,回风经处理后可在本区域内自循环,但不应与其他实验动物区域的回风混合。
2. 使用独立通风笼具的实验动物设施室内可以采用回风,其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补充室内排风与保持室内压力梯度;
(2) 实验动物和工作人员所需新风量。
3. 屏障环境设施生产区(实验区)的送风系统应设置粗效、中效、高效三级空气过滤器。中效空气过滤器宜设在空调机组的正压段。
4. 对于全新风系统,可在表冷器前设置一道保护用中效过滤器。
5. 空调机组的安装位置应满足日常检查、维修及过滤器更换等的要求。
6. 对于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空气处理设备应采取冬季防冻措施。
7. 送风系统新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风口应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
(2) 新风口处应安装防鼠、防昆虫、阻挡绒毛等的保护网,且易于拆装和清洗。
(3) 新风口应高于室外地面2.5m以上,并远离排风口和其他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