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洁净室配电系统设计一般要求
洁净室配电系统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要求,对所需各种材料、管线、盘柜、开关、灯具等检验合格后进行。
二、洁净室配电系统线路设计要求
1. 洁净区用电线路与非洁净区线路应分开敷设;主要工作(生产)区与辅助工作(生产)区线路应分开敷设;污染区线路与清洁区线路应分开敷设;不同工艺要求的线路应分开敷设。
2. 穿过围护结构的电线管应加设套管,并用不收缩、不燃烧材料将套管密封。进入洁净室的穿线管口应采用无腐蚀、不起尘和不燃材料封闭。有易燃易爆气体的环境,应使用矿物绝缘电缆,并应独立敷设。
3. 不应在建筑钢结构构件上焊接固定配电线路、设备的支架螺栓。
4. 施工配电线路的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相应的干线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5. 金属有线导管或线槽不应焊接跨接接地线,应用专用接地点跨接。
6. 接地线穿越围护结构和地坪处应加钢套管,套管应接地。接地线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有补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