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医技科室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设计要求如下:
1. 检验科、病理科、实验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有单独排风系统;
(2) 采用普通空调时,室内温度冬季不宜低于22℃,夏季不宜高于26℃;室内相对湿度冬季不宜低于30%,夏季不宜高于65%。
2. 生殖学中心的体外受精实验室,应按I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或洁净工作台。取卵室应按I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或洁净工作台。体外受精实验室和取卵室的噪声均不应大于45dB(A)。冷冻室、工作室、洁净走廊等其他洁净辅助用房可按IN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
3. 电生理、超声、纤维内窥镜等科室,宜设置独立的普通空调系统。
4. 听力检查室宜设置集中式空调系统,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且噪声不应大于30dB(A)。无声要求高的检测,可采取暂时停止空调、隔断气流等措施。
5. 心血管造影室的操作区宜为III级,洁净走廊应低于操作区一级,与相邻并相通房间应保持5Pa的正压。辅助用房应采用普通空调。
6. 放射科的检查室、控制室和机械间的空调系统和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设备需要选择空调系统。
(2)采用半集中式空调系统时,不应在机器上方设置任何风机盘管机组等末端装置及其凝水管。
(3)放射科的检查室、控制室和暗室应设排风系统,自动洗片机排风应采用防腐蚀的风管。排风管上应设止回阀。
(4)在有射线屏蔽的房间,对于穿墙后的风管和配管,应采取不小于墙壁铅当量的屏蔽措施。
7. 磁共振室宜采用独立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室内温度应为22℃±2℃,相对湿度应为60%±10%。扫描间内应采用非磁性、屏蔽电磁波的风口,任何磁性管线不应穿越。磁共振机的液氦冷却系统应设置单独的排气系统,并应直接连接到磁共振机的室外排风管。管道应采用非磁性材料,管径不应小于250mm。
8. 核医学科所有核辐射风险的用房宜采用独立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扫描间温度应为22℃±2℃,且1h内的温度变化不宜大于3℃。扫描间相对湿度应为60%±10%。其他房间可采用普通空调,但排风应按国家现行标准《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 120和《医用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GBZ 133的规定处理。
9. 放射性同位素治疗用房的空调系统,应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种类与使用条件确定,宜采用全新风空调方式。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区域内,相对于管理区域外应保持负压,排气风管宜采用氯乙烯衬里风管,并应在排风系统中设置气密性阀门;应在净化处理装置的排气侧设置风机,并应保持排风管内负压,排风机应后于空调系统关闭。当贮藏室、废物保管室贮藏放射性同位素时,应24h排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