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屠宰车间浸烫脱毛加工工艺设计要求如下:
1. Ⅰ、Ⅱ级屠宰车间猪屠体烫毛宜采用隧道式蒸汽烫毛或运河烫池,Ⅱ、Ⅳ级屠宰车间宜采用运河烫池或普通浸烫池。
2. 采用隧道式蒸汽烫毛或运河烫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猪屠体浸烫应由悬挂输送机的牵引链拖动进行。
(2) 采用隧道式蒸汽烫毛或浸烫池除出入口外,池体上部均应设有密封盖。
(3) 池体使用不渗水材料制作时应装有不锈蚀的内衬。池壁应采取保温措施。
(4) 隧道式蒸汽烫毛机体宽度宜取(0.90~1.20)m,净高度宜取(4.20~4.35)m。池体长度依拖动链条速度和浸烫时间来确定,运河烫池入口、出口段宜各取2.00 m,入口、出口段应有导向装置。池体宽度宜取(0.60~0.75)m,不包括密封盖的池体净高度宜取(0.80~1.00)m。
(5) 隧道式蒸汽烫毛机及浸烫池应装设温度指示装置,温度调节范围宜取(58~63)℃。
(6) 运河烫池入口段应设溢流管,出口段应有补充新水装置。
(7) 隧道式蒸汽烫毛机及运河浸烫池底部应有坡度,并坡向排水口。
3. 使用普通浸烫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Ⅲ、Ⅴ级屠宰车间浸烫池内宜使用摇烫设备,采用摇烫设备时,应留有大猪通道,除池体出入口外宜加密封罩。
(2) 烫池侧壁应采取保温措施。
(3) 使用摇烫设备的浸烫池尺寸应按实际需要确定。不使用摇烫设备的浸烫池净宽不应小于1.50m,深度宜取(0.80~0.90)m,其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L=L1+L2+L3 (3-1)
L2=ATl/60 (3-2)
式中:L-浸烫池长度(m);
L1-猪屠体降落浸烫池内所占长度,不应小于1.00m;
L2-浸入烫池的猪屠体在烫池中所占长度(m);
L3-猪屠体从烫池中捞出所占长度,可按1.50m计算;
A-小时屠宰量(头);
T-浸烫需要时间,按(3~6)min计算;
l-每头猪屠体在烫池中所占长度,按0.50m计算(m/头);
60-单位为分钟(min)。
(4) 浸烫池水温应根据猪的品种和季节进行调整,调节范围宜取(58~63)℃。浸烫池应设有水温指示装置。
(5) 浸烫池应设溢流管,并应装有补充新水装置。
(6) 浸烫池底部应有坡度,并坡向排水口。
4. 浸烫后应使用脱毛机脱毛,脱毛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脱毛机应与屠宰量相适应。
(2)脱毛机上部应有热水喷淋装置。
(3)脱毛机的安装应便于排水和安装集送猪毛装置。
(4)脱毛机两侧应留有操作检修位置。
5. 脱毛机送出猪屠体的一侧应设置接收工作台或平面输送机。
6. 接收工作台或平面输送机在远离脱毛机的一端应设有提升装置,其附近应设有存放滑轮和叉挡的设施或有集送滑轮和叉挡的轨道。
7. Ⅰ、Ⅱ级屠宰车间在猪屠体被提升送入胴体加工生产线的起始段,应布置为猪体编号及可追溯的操作位置。
8. 猪屠体送入胴体加工生产线的轨道面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的加工设备为预干燥机、燎毛炉、抛光机时,轨道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3.30m。
(2) 猪屠体采用悬挂输送机或手推轨道输送,使用人工燎毛、刮毛、清洗装置时,其轨道面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0m。
9. I、II级屠宰车间应采用悬挂输送机传送猪屠体至胴体加工区。悬挂输送机的输送速度每分钟不得超过(6~8)头,挂猪间距宜取1.00m。III级屠宰车间宜采用胴体加工悬挂输送机。IV级屠宰车间为手推轨道。
10. 猪屠体浸烫脱毛后,可采用预干燥机、燎毛炉、抛光机等设备完成浸烫脱毛的后序加工。
11. 预干燥机的机架内部应设有内壁冲洗装置。由鞭状橡胶或塑料条组成的干燥器具至少应有2组,其长度应满足干燥猪屠体的需要。
12. 燎毛炉设置在预干燥机后,距干燥机的距离宜取2.00m。燎毛炉上方应装有烟囱,悬挂输送机在燎毛炉中的一段轨道应设有冷却装置。
燎毛炉使用的液体、气体燃料应放置在车间内专设的燃料储存间中。
13. 抛光机设置在燎毛炉后,两机间距宜取2.00m。抛光机顶部应设有喷淋水装置,机架底部应装有不渗水材料制作的排水沟。为防止冲洗水外溢,排水沟四周应设有挡水槛。
14. 在已脱毛的猪屠体被提升上轨道后,如不设置机器去除残毛,则应设置人工燎毛装置,并应在轨道两侧地面上留有足够地
方设置人工刮毛踏脚台。
15. 人工燎毛、刮毛后应设置猪屠体洗刷装置,洗刷处应安装挡水板,下部应有不渗水材料制作的排水沟和挡水槛。
16. 在猪屠体脱掉挂脚链进入浸烫池或预剥皮处,应设有挂脚链返回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