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度级别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洁净度级别的检测,应在系统至少已运行30min,并确认风速、换气次数、检漏和静压差的检测无明显问题之后进行。对大于等于0.5 μm和大于等于5μm的微粒,检测结果均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由各点平均含尘浓度C和室平均浓度N按下式计算出N,并应小于《GB 50333-201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表3.0.3-1和表3.0.3-2中规定级别的上限浓度。
式中:t 一单侧分布系数,置信度上限达95%时,应按表 13.3.11-1取值。
表13.3.11-1 系数t
测点数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系数t | 6.31 | 2. 92 | 2. 35 | 2. 13 | 2. 02 | 1. 94 | 1.90 | 1.86 |
注:当测点数为9点以上时,N =/N。
2. 当送风口集中布置时,应对手术区和周边区分别检测测点数和位置应符合表13.3.11-2的规定,测点数不少于3点: 当附近有显著障碍物时,可适当避开;应避开送风口止下方:当送风口分散布置时,应按全室统一布点检测,测点可均布,但不应布置在送风口正下方。
表13.3.11-2 测点位置表
3. 每次粒子计数器采样的最小采样量5级区域应为8.6L, 以下各级区域应为2.83L。
4. 测点布置应在距地面0.8m高的平面上,在手术区检测时应无手术台。当手术台已固定时,台面上测点应高出台面0.25m,并应记录在案。
5. 当在5级区域检测时,采样口应对着气流方向;当在其他级别区域检测时,采样口均应向上。
6. 当检测含尘浓度时,检测人员不得多于2人,都应穿洁净工作服,处于测点下风向的位置,减少动作。
7. 当检测含尘浓度时.除无影灯外,手术室照明灯应全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