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质味精精制用颗粒活性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质为原料生产的无定形颗粒活性炭。该产品主要用于味精中和液和母液的脱色、精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496.1-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表观密度的测定
GB/T 12496.2-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粒度分布的测定
GB/T 12496.3-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灰分含量的测定
GB/T 12496.4-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水分含量的测定
GB/T 12496.6-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强度的测定
GB/T 12496.7-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 12496.8-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碘吸附值的测定
GB/T 12496.19-1999 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铁含量的测定
GB/T 13803.4-1999 针剂用活性炭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
黑色不定形颗粒状。
3.2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质量指标
项 目 | 指 标 | |
一级品 | 二级品 | |
碘吸附值,mg/g ≥ | 1 000 | 006 |
强度,% ≥ | 90.0 | 90.0 |
表观密度,g/mL | 0.45~0.55 | 0.32~0.47 |
表1(完)
项 日 | 指 标 | |
一级品 | 二级品 | |
粒度(800μm~280μm),% ≥ | 90 | 85 |
水分,% ≤ | 10.0 | 10.0 |
pH值 | 4.0~7.5 | 4.0~7.5 |
灰分,% ≤ | 3.0 | 4.0 |
铁含量,% ≤ | 0.10 | 0.15 |
4 试验方法
4.1 碘吸附值
按GB/T 12496.8进行测定。
4.2 强度
按GB/T 12496.6进行测定。
4.3 表观密度
按GB/T 12496.1进行测定。
4.4 粒度
按GB/T 12496.2进行测定。
4.5 水分
按GB/T 12496.4进行测定。
4.6 pH值
按GB/T 12496.7进行测定。
4.7 灰分
按GB/T 12496.3进行测定。
4.8 铁含量
按GB/T 12496.19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按GB/T 13803.4-1999第5章执行。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GB/T 13803.4-1999第6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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