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麻辣火锅底料中辣椒素类物质含量的检测、辣度计算以及辣度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用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检测器)检测麻辣火锅底料的辣椒素类物质含量,并确定麻辣火锅底料的辣度及其等级。其他辣椒制品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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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麻辣火锅底料 bottom material of spicy hot-pot
以食用动植物油脂、豆瓣酱、辣椒、花椒等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它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经炒制或熬制加工而成的火锅基本原料。
3.2
辣 度 pungency degree
表示辣味强弱程度的量化值,用度表示。
[GB/T 21265-2007,定义3.2]
4 辣椒素类物质含量的检测
4.1 原理
试样经过甲醇-四氢呋喃溶液提取,经微孔滤膜过滤,进样,反向色谱分离,荧光检测器检测,外标法定量。
4.2 试剂和材料
4.2.1 实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 一级水的要求。
4.2.2 甲醇(CH3OH):色谱纯。
4.2.3 四氢呋喃(C4H8O):色谱纯。
4.2.4 甲醇-四氢呋喃溶液(1+1):取 200 mL 甲醇(4.2.2)和 200 mL 四氢呋喃(4.2.3)混合均匀备用。
4.2.5 辣椒素标准品(Capsaicin):CAS No.404-86-4。
4.2.6 二氢辣椒素标准品(Dihydrocapsaicin):CAS No.19408-84-5。
4.2.7 辣椒素标准储备液:根据辣椒素标准品纯度,称取辣椒素标准品(4.2.5)重量,用甲醇(4.2.2) 溶解定容至 100 mL,使辣椒素的质量浓度为 200 mg/L。
4.2.8 二氢辣椒素标准储备液:根据二氢辣椒素标准品纯度,称取二氢辣椒素标准品(4.2.6)重量, 用甲醇(4.2.2)溶解定容至 100 mL,使二氢辣椒素的质量浓度为 200 mg/L。
4.3 仪器和设备
4.3.1 高效液相色谱仪:带荧光检测器。
4.3.2 分析天平:感量为 0.01 g 和 0.1 mg。
4.3.3 超声波提取器:40 kHz。
4.3.4 组织捣碎机。
4.3.5 恒温水浴锅。
4.3.6 滤膜:孔径 0.45 μm,有机相。
4.4 试验步骤
4.4.1 提取
取代表性样品500 g,将样品用组织捣碎机(4.3.4)均质化,称取3 g(根据试样中辣椒素类物质的含量,适当增减取样量), 精确到0.1 mg,于100 mL具塞锥形瓶中加入25 mL甲醇-四氢呋喃溶液(4.2.4), 然后在60 ℃水浴条件下使用超声波提取器(4.3.3)提取30 min,放入-20 ℃的冰箱中冷却15 min,用滤纸过滤,收集滤液。将滤渣连同滤纸重新用甲醇-四氢呋喃溶液(4.2.4)经超声波提取10 min,放置冰箱冷却15 min后过滤,收集滤液,再重复1次。将3次过滤收集的滤液合并,用恒温水浴锅(4.3.5)70 ℃~ 75 ℃浓缩至30 mL左右,转移到50 mL容量瓶,用甲醇-四氢呋喃溶液(4.2.4)定容。经滤膜(4.3.6)过滤后进行色谱分析。
4.4.2 色谱参考条件
色谱参考条件为:
a) 色谱柱:C18250 mm×4.6 mm,粒径 5 μm,或等效色谱柱。
b) 流动相:甲醇+水=70+30(体积比)。
c) 流速:1 mL/min。
d) 荧光检测器:激发波长 229 nm,发射波长 320 nm。
e) 进样量:10 μL。
f) 柱温:30 ℃。
4.4.3 标准曲线的绘制
将辣椒素标准储备液(4.2.7)、二氢辣椒素标准储备液(4.2.8)分别用甲醇(4.2.2)稀释成质量浓度为0 mg/L、0.1mg/L、1mg/L、10 mg/L、20 mg/L、40 mg/L、80 mg/L、100 mg/L系列标准工作溶液, 按照4.4.2给出的色谱条件进行检测。以辣椒素、二氢辣椒素,质量浓度为纵坐标,相应的峰面积积分值为横坐标,通过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的电脑工作站,利用软件绘制标准曲线。
4.4.4 试液的测定
将经4.4.1制备好的试液在4.4.2给出的色谱条件下测定,以峰面积积分值定量。辣椒素、二氢辣椒素标准溶液及样品色谱图,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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