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洁净室结构施工一般规定
1. 洁净室结构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与洁净室施工配合。
2. 在主体结构未经验收前,不得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二、洁净室结构施工要求
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洁净室,应在预制构件上按设计图纸预留孔、洞。
2. 有耐压、防渗漏要求洁净室的混凝土施工应按设计要求采用抗渗混凝土,并应制定配合比操作程序,按相关要求做试块的抗渗试验,浇筑后应分层捣实,加强养护管理。
3. 洁净区内的现浇混凝土剪力墙模板不宜采用拼缝较多的组合钢模板,宜采用大尺寸硬木面层厚型胶合板。
4. 对大面积洁净空间采用的结构模板,应分区设控制点,多复核。应防止建筑模板受潮起拱。宜采用清水混凝土精细施工,应随捣随抹光,一次性达到建筑设计标高。模板的密封胶填缝与固定应同时进行,不得遗漏。
5.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第3.0.10条的A级要求。
6. 对分割洁净室相关受控环境的空间成为各自独立密封体到顶的填充墙,墙体(板)与梁、板底的缝隙应填充密实,并应作密封处理。
7. 高大洁净空间内的钢结构施工应严格控制构件的尺寸偏差,对设计不要求留缝的节点,应在钢结构主体验收合格后用密封材料堵严。钢结构表面的防腐、防火涂料不得漏涂。
8. 既有建筑改造为洁净室时,应对原有建筑进行结构验算,并应仔细检查原有结构,对原结构中出现的裂缝或缝隙应采取措施进行加固或密封。